5.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
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
约束作用。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
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2026年11月8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
求,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943195698@qq.com(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单位
公章)。招标人在2026年11月8日17时后将解答内容(若有)以电子文档上传至江苏
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
平台(https://www.jszbcg.com/)自行下载。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
将均以书面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天,为保证投标人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
期。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发
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密切关注招标人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
的所有后果。
(三)投标文件
8.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
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9.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9.1、9.2、9.3其中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下列9.1,商务标包
括下列9.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下列9.3。
9.1资格证明材料包
9.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1.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9.1.4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检测报告);
9.1.5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
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注: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写材料目录和页码,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
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9.2商务标包
9.2.1投标函;
9.2.2投标响应报价表;
9.2.3拟派服务人员一览表;
9.2.4诚信承诺书。
9.3电子投标文件
包含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盖章版)pdf格式的
原件扫描件,以U盘形式存储,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
10.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0.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1.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
副本都应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13.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13项规定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
金缴纳凭证给招标代理查验;
汇票和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须提供以下材料,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采用非现金方式: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按招
标文件格式提供。银行保函(见索即付)的费用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办理保函的
手续费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证明。
14.2投标保证金退还
14.2.1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14.2.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14.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4.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4.3.2投标人存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
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
条、第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4.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评标委员会分析,出现了
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相同错误)的,且被评委认定为串标的。
14.3.4投标人已签订《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标准格式)的,自投标之日起,
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经举报或评标委员会复核,有悖于《诚信承诺书》相关承诺的,
且查证属实的。
14.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
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4.1放弃中标项目的;
14.4.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4.4.3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执行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4条款、35条款的;
14.4.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
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存在上述14.3—14.4行为的,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
不得参与招标人任何招投标活动。参与投标的企业将视为遵守以上处理条款。
15.踏勘现场
15.1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
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
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5.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
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投标报价
16.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全费用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专
项检测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现状调查、勘察费、测量费、检测费、
物探费、现场服务咨询费、交通、食宿费用、专家评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包含
在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费用。
17.检测人员的所用检测设备、办公用品以及交通工具、食宿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与递交
18.1投标人应准备伍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
子投标文件壹份。
18.2投标人应将资格证明材料包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
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证明材料字样;将商务标包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将电子投标文
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电
子投标文件字样。
18.3投标文件的递交
18.3.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
件的递交。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
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8.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
章。
18.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6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
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0.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0.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
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评标、定标
21.本工程评标、定标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
22.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
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
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3.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
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2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作出响应。
25.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
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5.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5.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印章(或签字)的;
25.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5.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的;
25.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5.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5.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5.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5.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5.1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
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5.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
雷同的情况的;
25.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
式投标的;
25.1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14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26.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办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
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
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
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
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8.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
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9.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
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0.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
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公示,公布的时
间为三日。
(七)授予合同
3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
纳凭证”,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逾期视作放弃中标处理。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招标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视作放弃中标。
33.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条、32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认
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及签订合同的权利,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行为给招标
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4.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如果出
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备案。
3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或者无正当理
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第二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
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投标供应商自2023年10月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
来承接过排水管网检测项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
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不良
记录承诺书
上述序号1、2、4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序号3(如有)、5须提供原件。
在评审商务标前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通过性评审,满足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三、商务标评标: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且未被废标或未被视为无效的报
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确定中选人及中选价:
(1)评定资格符合并根据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按除税单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名,评标
委员会确定报价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出具评标报告并将结果通知到所有投标人。
(2)有效投标报价中的价格按除税单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
选人,并列第一的,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
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号)
四、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
条件的,招标人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后,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五、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
并作出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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