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服务质量要求
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三证合
一)、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监理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机
电专项监理资质。
3.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供应商出具的企业财
务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供应商的财务能力应满足:供应商的2024年或2025年净资产
收益率≥0;新设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交最新财务报表。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严禁转包和分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该标段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
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
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5人员要求:实地驻场监理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询比。(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court.gov.c/shixin/,提供该网查询结果即可)
3.7业绩要求:需提供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独立承担过(或正在实
施中)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
响应截止日)独立承担过(或正在实施中)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询比。
3.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单位)、其法定
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本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期间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不得参与询比。
4.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按综合报价合理性推荐1~3名成交候
选人。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或者低于成本价,评审小组将要求供应商作
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定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确定报价合理性的视为不
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5.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上述资格要求、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时起在“四川高
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的“其他公告”栏目对应的本项目采购公
告页面匿名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5.2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
站(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公告栏发布。
5.3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供应商应在询比期间适时关注上
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采购人联
系;逾期未联系的,采购人视为供应商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
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6.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4日10时00分,
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233号成
都中海国际中心C座。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
标,供应商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询比采购文件应密封送达询比地点,且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递交的响应文件,代
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5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询比预备会。
6.6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亲自携带并出示以下已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必备材料:
(1)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在供应商单位近期的社保证
明以及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适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适
用)
若未能按此要求完整提交上述手持证明材料,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
7.费用承担
7.1供应商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
7.2该项目采购代理费:成交金额*0.95%*95%元,成交公示结束后,成交通知发出前由
成交人支付。
采购代理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成交人基本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屹捷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郫都支行营业部
成交人需备注:路网运行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智能调度项目(养护平台监理服务)代理费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屹捷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一环路西北段48号
邮政编码:611730
联系人:狄先生
2026年10月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与询比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与本章正文内容不相抵触。
前附表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路网运行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智能调度项目
(养护平台监理服务)
(1)资质要求:见附录1
(2)财务要求:见附录2
(3)人员要求:见附录4
(4)信誉要求:见附录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采购人将以
补遗书形式对询比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遗书
(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在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
公告栏发布,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相关内容,代理机构不再另
行通知。如有疑问,应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
逾期未联系的,代理机构视为供应商没有任何
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送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采购人将以
补遗书形式对询比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遗书
(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在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公
告栏发布,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相关内容,代理机构不再另
行通知。如有疑问,应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
逾期未联系的,代理机构视为供应商没有任何
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无时间要求,由供应商从采购人指定的网站四
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公
告栏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供应商向采购
人发出确认函。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采购人将以
补遗书形式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遗书(如
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在四川
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公告栏
发布。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供应商应在询比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
时下载相关内容,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
有疑问,应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逾期未联系
的,代理机构视为供应商没有任何疑问,或是
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供应商负责。
无时间要求,由供应商从采购人指定的网站四
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公
告栏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供应商向采购
人发出确认函。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响应有效期: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起计算90日;
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1、询比采购文件中所指的盖单位章均为盖供
应商单位章,除此以外的其它形式均为不满足
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2、凡未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附资料的按照不
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强制要求进行评审。
3、资格审查资料按照询比采购文件格式的要
求提供,询比采购文件格式未要求的资料不需
提供。
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均已编制目录,全文逐
页标注连续页码;正本、副本分别采用胶装或
粘贴装订成册,封面清晰标明“正本”“副
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
订,否则,由于响应文件页码编制和装订造成
的丢失、散落或其它后果概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
应一律附于响应文件“正本”内。
2.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
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
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3.签字盖章需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
文件格式”中的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否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编制目录、且逐页标
注连续编码。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或粘贴装订
方式分别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副
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
订,否则,由于响应文件页码编制和装订造成
的丢失、散落或其它后果概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
应一律附于响应文件“正本”内。
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
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
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外层封套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若供应商少于3家(不含3家)将不予询比,
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询比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询比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233号中海
国际中心C座7楼
因故未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可询比结
果。
供应商提出异议与代理机构作出答复均应以书
面形式进行。
评审小组构成:5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依照采购人询比采购管理
办法从采购人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小组推荐候选人的人数:1-3名(若不足
3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1、本次询比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
按综合报价合理性推荐1~3名成交候选
人。
2、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或被采购人取消
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依成交候选人排序依
次确定第二或第三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询
比。
时间要求,由供应商从代理机构指定的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公告
栏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供应商向代理机
构发出确认函。
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栏
公示成交候选人1日后,代理机构通知成交
人自行前往代理机构处领取。
1.监督部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
法务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中海国际中
心
C座11楼
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比活动存在不符合
四川省国资委、蜀道集团、智慧交通集团规定
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者向监督部
门投诉。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
件、询比、询比结果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
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2)①对询比有异议的,潜在供应商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
日前提出;
②对询比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③对询比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供应商提出异议以及采购人的答复
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2)异议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但异
议仅涉及询比的除外;(异议书格式见供应商
须知附件二)
(3)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真实有
效身份证明彩色(或黑白)影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
理异议,并向异议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
书:
①异议人不是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
②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③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
出的;
④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⑤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⑥针对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提出异议的;
⑦询比现场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询比后供
应商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⑧代理机构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
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⑨异议人违反法律规定,捏造事实、伪造材料
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
监督部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法
务部
监督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
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
照上述规定执行。
(1)投诉人认为询比活动不符合规定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
投诉。应先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
在内;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应在异议答复之
日起1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2)投诉人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应当实名
提交投诉书;(投诉书格式见供应商须知附件
五)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响应文件活动的参与者,
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的线索、证
据,难以查证的;
③投诉书未署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
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委托代理人
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彩色
(或黑白)影印件,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
事项不明确的;
④应当在规定时间提出诉求而未提出,超出投
诉时效的;
⑤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
证据的;
⑥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
入行司法程序的。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条件要求)
注:供应商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将被认为不响应采购人强制性要求,其响应文件无
效。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要求)
提供(2024年或202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供应商出具的企业财务报表
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供应商的财务能力应满足:供应商的2024年或2025年
净资产收益率≥0。
注:供应商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将被认为不响应采购人强制性要求,其响应文件无
效。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条件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
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
程监理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需提供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独立承担过(或正在实施中)不少于1个类
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将被认为不响应采购人强制性要求,其响应文件无
效。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结果公示截止之日(含截止之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不存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而受到行政处
罚”的记录;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我单位及我单
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存
在行贿犯罪行为。
注:供应商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将被认为不响应采购人强制性要求,其响应文件无
效。
供应商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见询比采购公告。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屹捷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标段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询比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询比范围、计划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询比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询比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1)联合体各方应按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询比;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
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询比、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询比项目所
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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