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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渠县经开区绿色消费电子智造基地项目设计

  • 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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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渠县经开区绿色消费电子智造基地项目设计

招标公司: 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绿色消费电子智造基地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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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设计招标文件
(2021年版)
使用说明
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
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电子招标。
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
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根据
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细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
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
发出的招标文件中。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
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分值由招标人在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招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
低投标价法的,参照本标准文件编制。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
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
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中,“□”表示可选择项,
除注明为多项选择外,其余均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选,也可以都不选。勾
选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未勾选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
□)。
3
渠县经开区绿色消费电子智造基地项目设计(项目名称)设计设计标段
(招标编码:DZ20260920(GC)003)
招标文件
招标人: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肖泽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谢玉华、罗翔、尹江、黄晓宇
附件:
注: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
人员。
4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定标方案
5
第一卷
6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渠县经开区绿色消费电子智造基地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
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渠县经开区绿色消费电子智造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渠县发展和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608-511725-04-01-575935】
FGQB-06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恒基
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608-511725-04-01-575935】FGQB-06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渠县经济开发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园区原有约130000平方米轻纺标准厂房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改
造设计。
2.4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施工阶段的配合及后期服务等阶段的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
7
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
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
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
“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州))(网址:http://www.dzggzy.cn)—“登
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
技术资料等)。
5.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网》(http://www.dzggzy.cn)(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
8
单位名称:渠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合力镇賨都大道中段1009号
邮编:6352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5层9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尹先生
项目负责人:肖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9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
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
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
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
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
设定的资质个数。
1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四川恒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合力镇賨都大道中段1009号
联系人:王先生
1.1.3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5层9号
联系人:尹先生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渠县经开区绿色消费电子智造基地项目设计(项目名称)设
计设计标段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同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同招标公告
1.1.7
项目投资估算
/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同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同招标公告
1.3.2
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11
(3)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
投标情形;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6)其他要求:
□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
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
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
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
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
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
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
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
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
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
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
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
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
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
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
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
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否则
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
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3)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
12
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
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
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
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
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
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
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6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
下列情形:
□(17)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
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
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本条(12)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
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应以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
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
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
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
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1.9.1
踏勘现场
□组织,时间
地点
1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不组织潜在投标人签到、点名,不出具回执。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遗、通知等(如有时)
2.2.1
投标人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州))》向招标
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达州市(州))》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
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
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
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
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
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
14
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州))》上查询澄清文
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
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
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修改文件正文中全
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修改文
件正文不一致的,以修改文件正文为准。若修改文
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
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州))》上查询修改
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3.2.1
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方法
按相关规定执行。
3.2.3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元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进行报价,同时根据《关
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通知》发改价格
15
【2015】299号文,结合工程特点、市场条件自行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注:在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
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
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
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
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
元人民币(大写)(¥20000元)。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的系统在线支
付(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州))》
的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支付(以到达收款银行时
间为准)。
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
户。
(2)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
合同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系统申办电子保
函或电子保险合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州))》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
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
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4.3
投标保证金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6
的退还
☑在线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
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通过达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系统原路径退还。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隐瞒限制投
标情形,确定中标人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中标人在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
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近3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时间
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
及仲裁情况的时
间要求
□本次投标不提供
☑具体要求: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投标文件格式
(1)不得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改变
原意或影响投标实质性的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
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
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
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
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
17
容,不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
填(空白)。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6)投标文件应为使用符合系统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制作生成的后缀名为SCTF格式文件。
3.7.3
(B)
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要求
所附证书证件必须是原件扫描件
3.7.3
(B)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1)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应使用
电子签章。过渡期内(指未全面实行电子签章期间),可
以使用直接录入内容并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
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用盖章
(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
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招
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法定名
称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除联
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
牵头人)电子印章,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4.1.1
(B)
投标文件
加密要求
在线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数字证书
签名加密。
4.2.1
投标截止时间
4.2.2
(B)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
密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
4.2.3
是否退还
否
18
投标文件
4.2.4
(B)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电子招投标系统不
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解密授权时间为准。
4.2.5
(B)
逾期提交的投标
文件
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电子招投
标系统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予以拒收。
4.3.2
(B)
修改或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电子招投标系统不
发出回执通知。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
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
州市(州))》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5.2
开标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
州市(州))》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
统中组织线上开标,系统将自动展示所有参与项目的投标
人名单、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四川省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查询公告信息,对处于被禁止
参与投标期限内企业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接收。
(3)投标文件解密。
(4)系统展示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5)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6)提出异议,处理异议。
(7)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
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5)项程序后10分钟内
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
复处理。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
19
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
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
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已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评
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号、川办规【2025】
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
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3.2
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数为3人。当有效投标为2人时,可推荐2人,不足2人
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
7.1
中标候选人公
示、定标结果公
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期最后一日应为
工作日。
定标结果公示期限: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将定
标结果通过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指定媒介进行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7.7.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20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
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
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
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
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
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
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
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
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
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
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
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机
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
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
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9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编页码
不需要。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不适合(自行招标)。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参照“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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