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搬迁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9-24
项目名称: 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搬迁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SXDY-2026-349
招标公司: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工程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9月27日 标段(包)[001]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搬迁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工程: 中标候选人第1名:金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9.38288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金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德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陕261111223915; 中标候选人(陕西安康红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善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山261161794088; 中标候选人(安康市秦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许白云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陕26121214146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中标候选人(金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候选人(陕西安康红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候选人(安康市秦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中标候选人(金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陕西安康红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安康市秦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09月27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i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搬迁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SXDY-2026-349)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安康红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9.54506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安康市秦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9.627029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天;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地址:石泉县两河镇
联系人:江航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100932274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2号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
联系人:肖航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18237625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