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科创智能化厂房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三角一体化科创智能化厂房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初步设计会议纪要〔2026〕12号(全省统一赋码:2
603330411040118733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市麟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
人为嘉兴市麟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市秀洲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4148.57万元,工程概算32656.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3854.5996万元,建设规模:长三角一体化
科创智能化厂房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34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585.9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42848.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
筑面积约40115.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470.38平方米;项目建筑占地面积约6369.59平方米,建筑密度约27.15%;绿地面积约5728.54平
方米,绿地率约24.42%;容积率1.83;最高建筑高度58.25米;配置机动车位505辆,其中地上43辆,地下462辆;非机动车位804辆,全部位于
地上;主要建设办公用房、科研用房、屋面光伏及室外附属设施等。建设地点:东至昌鸣路,南至杨家港北侧绿化带,西至新安港东侧绿化带
,北至奥星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科创智能化厂房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包括办公用房、科研用房、屋面
光伏及室外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
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包括燃气工程、三网合一、高压电源线和变配电所的设备,装修工程(1#楼包含全部,2#楼只包含13层的二次装
修,不包含45层二次装修,3#楼只包含公区装修,不包含商业、大厅、数字研发等区域的二次装修)。(最终以初步设计及工程界面为准)。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21630.2397万元。
2.3计划工期:73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
2.4其他:
2.4.1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
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争创“南湖杯”优质工程。
2.4.2达到嘉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具体按嘉兴市相关文件执行)。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实行总包)】;
3.1.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房建类(不含住宅)】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或【设计】或【工
程总承包(或EPC)】【如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业绩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
的汇总);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
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
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
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
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按“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
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文件执行。
注:①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
件的规定;②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
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4(其中机械类专职1名)个。联合体投标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
、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
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②投标人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上述3.133.17、3.19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6日15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其他:投标文件递交
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方式
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麟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奥星路218号市民之家505室地址:嘉兴市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057383381747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邮箱:/邮箱:495329183@qq.com
行政监督:嘉兴市秀洲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57383675090
2026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