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 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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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将于近期实施,(以下简
称“本项目”)。现由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召集人(以下简称“比选人”),
由四川屹捷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比选项目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
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次公告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
com)进行发布。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概况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将于近期届满。为持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依法合规开展,公司拟重新选聘法律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
问服务。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为建设养护工程版块,标段二为信
息化建设版块。
2.2服务内容
标段一,建设养护工程板块服务内容为:
1.参与建设养护工程项目比选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与法律风险评
估;
2.对建设养护工程板块业务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并出具法律意见;
3.对公司各类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合同(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设计、勘察、监
理、造价咨询、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进行草拟、审查、修改;
4.建立并持续完善公司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合同标准文本库及合同审查要点指引;
5.协助并参与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领域内的相关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
止等各环节活动,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6.协助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开展相关合同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条款的专项
审查。
7.对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提供法律
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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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协助公司处理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工程质量缺陷、安全生产事故、行政监管处罚等
事项,并根据公司需要,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9.协助公司处理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环境保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招标投标等重
点领域的法律事务。
10.对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内的重大决策、重大涉法问题、管理行为、合同行为开
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协助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内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合规管理体系,开展法律
风险识别、预警与处置;
12.根据公司需要,及时提供与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实施条
例等颁布、修订信息;
13.协助处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14.律所应派律师每周到公司值班半个工作日,如遇特殊紧急的法律事务,经公司通知,
律所应及时派员前往处理;
15.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协助完成法律调研课题研究及报告撰写;
16.协助公司处理在建设养护工程版块内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标段二,信息化建设版块,服务内容为:
1.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日常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
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提供合规审查与咨询;协助贵公司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
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预案;就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
基础设施保护、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协助应对处理数据合规类纠纷及
监管问询、检查等事项。
2.个人信息保护日常服务
审查、修订或起草用户协议、隐私政策、数据处理协议等法律文件;就个人信息保护
合法性基础、单独同意、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自动化决策、数据跨境等提供合规指引;协
助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机制并参与评估;协助处理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个人信息
保护投诉与监管应对。
3.信息化项目全流程法律服务
为信息化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及横向、纵向课题申报提供法律保障;审查、修订或
起草软件开发、系统集成、SaaS服务、云服务、技术服务等各类信息技术合同;就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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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技术服务费用的归集与入账提供法律建议;对信息化项目招采、实施、验收、运
维各环节提供法律把关。
4.知识产权保护日常服务
协助贵公司完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就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申
请、商标注册、商业秘密保护提供法律支持;就开源软件合规(许可证冲突、开源义务履行)
提供审查意见;协助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许可、转让等争议。互联网内容与运营合规日常
服务就贵公司互联网平台及产品运营涉及的合规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舆情事件、
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并提供法律保障;就广告、营销、资质许可等运营合规事项提供审查
意见。
5.龙池测试场日常服务
协助公司履行龙池测试场建设和运营期间的法律程序;参与龙池测试场土地及合同纠纷
处理,提供法律保障。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总的服务期限为2年。本次首签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年
度考核后,以首年成交价进行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2.4服务要求
服务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法典》《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地方相关法
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服务坚持合法、公正、专业、高效、保密、中立原
则,全面维护比选人合法权益,杜绝利益冲突,不得损害比选人及第三方合法权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下列资格要求的印证材料或相关承诺书,并对所提供材料
或承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具有良好社会信誉;
3.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4.不存在《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情形;
5.根据中介服务的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3.2主要人员、业绩要求如下: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主办律师及相关人员须具有律师执业证,项目负责人、
主办律师须指派专职律师每周固定1次到公司坐班,每次不少于半天(4小时),现场处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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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接待咨询。
业绩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主办律师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交通或建设业务领域内的
三个常年法律顾问业绩。
3.3财务要求:/。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严禁转包和分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该标段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
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
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
3.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其法
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安全人员在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申请截止之日期间有行贿犯罪记
录的,不得参与比选。
3.9比选申请人须在四川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作方单位入库。(入库方式
见https://xzf.shudaolink.com/协作方入库)后附入库截图。
4.评审办法及限价
4.1本次比选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按综合报价合理性推荐1~3名中选候选
人。如果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申请人或者低于成本价,评审委员会将要求比
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定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确定报价合理性
的视为不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4.2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标段一最高限价为含税价:62,000.00元/年(124000.00元/2年);
标段二最高限价为含税价:53,000.00元/年(106000.00元/2年),(☑含税,□含税)。
参与比选申请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