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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 2026-09-20
知了商机大师:让 AI 每天把值得投的项目和打法送到你面前

项目名称: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司: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建设养护工程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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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比选公告
1
第一章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将于近期实施,(以下简
称“本项目”)。现由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召集人(以下简称“比选人”),
由四川屹捷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比选项目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
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次公告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
com)进行发布。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概况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将于近期届满。为持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依法合规开展,公司拟重新选聘法律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
问服务。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为建设养护工程版块,标段二为信
息化建设版块。
2.2服务内容
标段一,建设养护工程板块服务内容为:
1.参与建设养护工程项目比选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与法律风险评
估;
2.对建设养护工程板块业务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并出具法律意见;
3.对公司各类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合同(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设计、勘察、监
理、造价咨询、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进行草拟、审查、修改;
4.建立并持续完善公司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合同标准文本库及合同审查要点指引;
5.协助并参与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领域内的相关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
止等各环节活动,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6.协助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开展相关合同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条款的专项
审查。
7.对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提供法律
指引;
1
8.协助公司处理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工程质量缺陷、安全生产事故、行政监管处罚等
事项,并根据公司需要,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9.协助公司处理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环境保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招标投标等重
点领域的法律事务。
10.对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内的重大决策、重大涉法问题、管理行为、合同行为开
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协助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内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合规管理体系,开展法律
风险识别、预警与处置;
12.根据公司需要,及时提供与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实施条
例等颁布、修订信息;
13.协助处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14.律所应派律师每周到公司值班半个工作日,如遇特殊紧急的法律事务,经公司通知,
律所应及时派员前往处理;
15.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协助完成法律调研课题研究及报告撰写;
16.协助公司处理在建设养护工程版块内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标段二,信息化建设版块,服务内容为:
1.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日常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
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提供合规审查与咨询;协助贵公司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
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预案;就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
基础设施保护、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协助应对处理数据合规类纠纷及
监管问询、检查等事项。
2.个人信息保护日常服务
审查、修订或起草用户协议、隐私政策、数据处理协议等法律文件;就个人信息保护
合法性基础、单独同意、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自动化决策、数据跨境等提供合规指引;协
助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机制并参与评估;协助处理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个人信息
保护投诉与监管应对。
3.信息化项目全流程法律服务
为信息化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及横向、纵向课题申报提供法律保障;审查、修订或
起草软件开发、系统集成、SaaS服务、云服务、技术服务等各类信息技术合同;就研发
1
费用、技术服务费用的归集与入账提供法律建议;对信息化项目招采、实施、验收、运
维各环节提供法律把关。
4.知识产权保护日常服务
协助贵公司完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就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申
请、商标注册、商业秘密保护提供法律支持;就开源软件合规(许可证冲突、开源义务履行)
提供审查意见;协助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许可、转让等争议。互联网内容与运营合规日常
服务就贵公司互联网平台及产品运营涉及的合规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舆情事件、
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并提供法律保障;就广告、营销、资质许可等运营合规事项提供审查
意见。
5.龙池测试场日常服务
协助公司履行龙池测试场建设和运营期间的法律程序;参与龙池测试场土地及合同纠纷
处理,提供法律保障。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总的服务期限为2年。本次首签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年
度考核后,以首年成交价进行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2.4服务要求
服务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法典》《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地方相关法
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服务坚持合法、公正、专业、高效、保密、中立原
则,全面维护比选人合法权益,杜绝利益冲突,不得损害比选人及第三方合法权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下列资格要求的印证材料或相关承诺书,并对所提供材料
或承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具有良好社会信誉;
3.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4.不存在《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情形;
5.根据中介服务的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3.2主要人员、业绩要求如下: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主办律师及相关人员须具有律师执业证,项目负责人、
主办律师须指派专职律师每周固定1次到公司坐班,每次不少于半天(4小时),现场处理公司
1
法律事务、接待咨询。
业绩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主办律师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交通或建设业务领域内的
三个常年法律顾问业绩。
3.3财务要求:/。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严禁转包和分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该标段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
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
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
3.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其法
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安全人员在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申请截止之日期间有行贿犯罪记
录的,不得参与比选。
3.9比选申请人须在四川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作方单位入库。(入库方式
见https://xzf.shudaolink.com/协作方入库)后附入库截图。
4.评审办法及限价
4.1本次比选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按综合报价合理性推荐1~3名中选候选
人。如果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申请人或者低于成本价,评审委员会将要求比
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定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确定报价合理性
的视为不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4.2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标段一最高限价为含税价:62,000.00元/年(124000.00元/2年);
标段二最高限价为含税价:53,000.00元/年(106000.00元/2年),(含税,□含税)。
参与比选申请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
5.比选申请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以上投标资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时起在“四
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的“其他公告”栏的本项目比
选公告中匿名下载比选申请文件。
5.2补遗书(若有)、通知书(若有)及相关公告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栏发布。
5.3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比选申请文件获取的方式。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
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
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
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6.比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比选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比选预备会。
6.2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至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4日10时00分
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比选文件递交至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中海
国际中心C座。比选人定于比选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比
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申请文件要求密封的、未在公司进行
备案的施工单位递交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4比选文件应密封送达比选地点,且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其他公告申请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比选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
6.5比选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必须亲自携带并出
示以下已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必备材料:
(1)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在比选申请人单位近期的社保
证明以及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适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
适用)
若未能按此要求完整提交上述手持证明材料,比选人将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7.费用承担
7.1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
7.2该项目比选代理费:(中选金额*0.95%*95%)元,中选公示结束后,中选通知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服务项目(第二次)
比选文件
比选人: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屹捷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1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9
第三章评审办法..............................................................................................................................23
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31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9
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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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比选公告
1
第一章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将于近期实施,(以下简
称“本项目”)。现由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召集人(以下简称“比选人”),
由四川屹捷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比选项目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
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次公告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
com)进行发布。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概况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将于近期届满。为持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依法合规开展,公司拟重新选聘法律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
问服务。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为建设养护工程版块,标段二为信
息化建设版块。
2.2服务内容
标段一,建设养护工程板块服务内容为:
1.参与建设养护工程项目比选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与法律风险评
估;
2.对建设养护工程板块业务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并出具法律意见;
3.对公司各类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合同(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设计、勘察、监
理、造价咨询、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进行草拟、审查、修改;
4.建立并持续完善公司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合同标准文本库及合同审查要点指引;
5.协助并参与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领域内的相关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
止等各环节活动,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6.协助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开展相关合同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条款的专项
审查。
7.对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提供法律
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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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协助公司处理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工程质量缺陷、安全生产事故、行政监管处罚等
事项,并根据公司需要,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9.协助公司处理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环境保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招标投标等重
点领域的法律事务。
10.对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内的重大决策、重大涉法问题、管理行为、合同行为开
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协助公司在建设养护工程板块内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合规管理体系,开展法律
风险识别、预警与处置;
12.根据公司需要,及时提供与建设养护工程板块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实施条
例等颁布、修订信息;
13.协助处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14.律所应派律师每周到公司值班半个工作日,如遇特殊紧急的法律事务,经公司通知,
律所应及时派员前往处理;
15.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协助完成法律调研课题研究及报告撰写;
16.协助公司处理在建设养护工程版块内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标段二,信息化建设版块,服务内容为:
1.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日常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
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提供合规审查与咨询;协助贵公司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
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预案;就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
基础设施保护、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协助应对处理数据合规类纠纷及
监管问询、检查等事项。
2.个人信息保护日常服务
审查、修订或起草用户协议、隐私政策、数据处理协议等法律文件;就个人信息保护
合法性基础、单独同意、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自动化决策、数据跨境等提供合规指引;协
助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机制并参与评估;协助处理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个人信息
保护投诉与监管应对。
3.信息化项目全流程法律服务
为信息化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及横向、纵向课题申报提供法律保障;审查、修订或
起草软件开发、系统集成、SaaS服务、云服务、技术服务等各类信息技术合同;就研发
1
费用、技术服务费用的归集与入账提供法律建议;对信息化项目招采、实施、验收、运
维各环节提供法律把关。
4.知识产权保护日常服务
协助贵公司完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就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申
请、商标注册、商业秘密保护提供法律支持;就开源软件合规(许可证冲突、开源义务履行)
提供审查意见;协助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许可、转让等争议。互联网内容与运营合规日常
服务就贵公司互联网平台及产品运营涉及的合规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舆情事件、
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并提供法律保障;就广告、营销、资质许可等运营合规事项提供审查
意见。
5.龙池测试场日常服务
协助公司履行龙池测试场建设和运营期间的法律程序;参与龙池测试场土地及合同纠纷
处理,提供法律保障。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总的服务期限为2年。本次首签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年
度考核后,以首年成交价进行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2.4服务要求
服务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法典》《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地方相关法
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服务坚持合法、公正、专业、高效、保密、中立原
则,全面维护比选人合法权益,杜绝利益冲突,不得损害比选人及第三方合法权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下列资格要求的印证材料或相关承诺书,并对所提供材料
或承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具有良好社会信誉;
3.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4.不存在《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情形;
5.根据中介服务的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3.2主要人员、业绩要求如下: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主办律师及相关人员须具有律师执业证,项目负责人、
主办律师须指派专职律师每周固定1次到公司坐班,每次不少于半天(4小时),现场处理公司
1
法律事务、接待咨询。
业绩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主办律师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交通或建设业务领域内的
三个常年法律顾问业绩。
3.3财务要求:/。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严禁转包和分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该标段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
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
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
3.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比选申请人(单位)、其法
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安全人员在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申请截止之日期间有行贿犯罪记
录的,不得参与比选。
3.9比选申请人须在四川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作方单位入库。(入库方式
见https://xzf.shudaolink.com/协作方入库)后附入库截图。
4.评审办法及限价
4.1本次比选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按综合报价合理性推荐1~3名中选候选
人。如果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申请人或者低于成本价,评审委员会将要求比
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定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确定报价合理性
的视为不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4.2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标段一最高限价为含税价:62,000.00元/年(124000.00元/2年);
标段二最高限价为含税价:53,000.00元/年(106000.00元/2年),(含税,□含税)。
参与比选申请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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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比选申请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以上投标资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时起在“四
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的“其他公告”栏的本项目比
选公告中匿名下载比选申请文件。
5.2补遗书(若有)、通知书(若有)及相关公告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栏发布。
5.3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比选申请文件获取的方式。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
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
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
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6.比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比选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比选预备会。
6.2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至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4日10时00分
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比选文件递交至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中海
国际中心C座。比选人定于比选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比
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申请文件要求密封的、未在公司进行
备案的施工单位递交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4比选文件应密封送达比选地点,且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其他公告申请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比选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
6.5比选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必须亲自携带并出
示以下已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必备材料:
(1)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在比选申请人单位近期的社保
证明以及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适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
适用)
若未能按此要求完整提交上述手持证明材料,比选人将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7.费用承担
7.1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
7.2该项目比选代理费:(中选金额*0.95%*95%)元,中选公示结束后,中选通知
1
发出前由中选人支付。
比选代理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中选人基本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屹捷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郫都支行营业部
中选人需备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
费。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屹捷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一环路西北段48号
邮政编码:611730
联系人:狄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9月
1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9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是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比选人根据本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和填写,与正文无抵触且与比选申请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比选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
力。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比选人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1.3
代理机构
四川屹捷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第二次)
1.1.5
项目服务地点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服务内容
见比选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比选公告
1.3.3
服务要求
见比选公告
1.3.4
服务目标
确保所有工作成果符合质量要求;与各部门保持密切沟
通,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1.4.1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见比选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
不接受
1.4.3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
他关联情形
见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1.4.3
1.4.4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
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
见比选公告
1.4.5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4.6
响应和偏差
见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1.12
10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1、比选公告
2、比选申请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2.1.1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相关补遗书(如果有)、通知(如果有)、公告
(如果有)
2.2.1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
文件
时间: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2天前
形式:书面提出
2.2.2
比选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送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比选人将以补遗书
形式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
(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
站(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公告栏发
布,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
比选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内容,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
知。如有疑问,应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逾期未联系的,
代理机构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疑问,或是已收到或
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2.2.3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
文件澄清
无时间要求,由比选申请人从比选人指定的网站四川高
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
“其他公告”公告栏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比选申
请人向比选人发出确认函。
2.3.1
比选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送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比选人将以补遗书
形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遗书(如果有)、通
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网站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公告栏发
布。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
载相关内容,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应及
时与代理机构联系;逾期未联系的,代理机构视为比选
申请人没有任何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11
2.3.2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
文件修改
无时间要求,由比选申请人从代理机构指定的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公告栏上自
行查阅与下载,不要求比选申请人向代理机构发出确认
函。
2.4
比选文件的异议
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
在投标截至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代理机构将在
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
3.1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一、比选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服务方案
六、其他资料
3.1.1
比选文件密封形式
单信封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2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格
式填写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比选文件格式打印装订。
3.2.3
报价方式
总价
3.2.4
是否接受调价函
3.2.5
价格调整
不调整
3.2.6
最高限价(含税)
标段一最高限价:人民币62000.00元/年(124000元
/2年)
标段二最高限价:人民币,53000.00元/年(106000
元/2年)
3.2.7
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比选有效期
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3.2
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
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4.1
比选保证金
/
3.4.2
比选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
/
12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3.4.4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1、比选文件中所指的盖单位章均为盖单位鲜章,除此
以外的其它形式均为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凡未按比选
申请文件要求附资料的按照不满足比选申请文件强制
要求进行评审。
2、凡未按比选文件要求附资料的按照不满足比选文件
强制要求进行评审。
3、资格审查资料按照比选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比选
文件格式未要求的资料不需提供。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
要求
/
3.6.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比选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
要求
1、比选文件副本份数:1份
2、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否
3.7.2
装订的其他要求
比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应采用粘贴或装订方式分别装订
成册,并标明“正本”、“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
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同时比选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逐
页标注连续编码,否则,比选人将对比选文件页数的丢
失、散落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1
比选文件密封形式
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比选申请文件的
正本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
或加盖密封章,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
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其他公告申请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比选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
13
4.2
是否退还比选文件
当标段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3家)将不予开标,原
封退还。
5.1
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见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5.2
6.1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5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依照比选人比选管理办法从比选人
评审委员会库中随机抽取。
6.2
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合理低价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6.3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评审委员会推荐候选人的人数:1-3名(若不足3名,
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7.1
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公示媒介: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公告栏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日
7.2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7.3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cglxx.com”“其他公告”栏公示中标候
选人1日后,代理机构通知中选人自行前往代理机构处
领取。
7.4
履约保证金
/
7.5
履约保证金退还
/
7.6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14
8.1
咨询及投诉
1、监督部门: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C座11楼
2、咨询电话:技术设计部查看完整信息
9.1
是否采用电子投标
15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比选项目概况
1.1.1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比选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和服务内容
1.2.1服务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服务期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服务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4服务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比选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比选公告;
(2)财务要求:见比选公告;
(3)业绩要求:见比选公告;
(4)人员要求:见比选公告;
(5)信誉要求:见比选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3.2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比选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比选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比选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比选项目其他比选申请人代理同一个申请人比选;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理机构;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比选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执业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比选、比选申请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比选预备会
不组织。
1.8分包
不允许分包/转包。
1.9响应和偏差
1.9.1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比选人的响
应,否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9.2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的要求提供比选申请内容,以对比选作出响应。
1.9.3比选申请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比选申请人须知
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比选申请将被否
决。
1.9.4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比选申
请将被否决。
1.9.5比选申请文件对比选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比选申请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申请文件的全部要求。
2.比选
2.1比选的组成
本比选包括:
(1)比选公告;
(2)比选申请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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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的组成部分。
2.2比选的澄清
2.2.1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
提出的问题送达代理机构,要求代理机构对比选予以澄清。
2.2.2比选的澄清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被邀请的比选申请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并且
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2.2.3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比
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代理机构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比选申请人在本
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比选的修改
2.3.1代理机构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比选并通知。修改比选的时间
距本章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
将相应延长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2.3.2比选申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比选的异议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比选活动。
3.比选申请文件
3.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比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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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资格审查资料;
(5)服务方案;
(6)其他资料。
比选申请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比选申请文
件的组成部分。
3.2比选申请报价
3.2.1比选申请报价为含税价。
3.2.2比选申请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比选人设有最高比选申请限价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比选
申请限价,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比选申请有效期
3.3.1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有效期为90天。
3.3.2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的,应承担比选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
请人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申
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
比选申请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申请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比选
申请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比选申请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
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3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
3.5.1“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的彩色
(或黑白)影印件。以及相关律师证书,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的彩色(或黑白)影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
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申请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
称、比选申请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3.6备选比选申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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