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
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
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
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9.未被列入生态环境部门“环境违法黑名单”或受到从业限制处罚。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
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
少2个卸船机检修或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
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
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
龄,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提供任命
书或业主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工程的项目经
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
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
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