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长兴电厂迁建项目配套码头及支线航道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能长兴电厂迁建项目配套码头及支线航道工程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5
09-330522-04-01-35127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质量评定
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
y.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hu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浙能长兴电厂迁建项目配套码头及支线航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霅溪村,西邻梅湖线航道(西苕
溪),东侧为长和公路,进港航道与梅湖线航道交汇处距下游港口大桥约1.7km。新建10个5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1000吨级设计),采用挖
入式港池,港池长和宽均为228m,新建支线航道322m,宽50m,按限制性Ⅲ级航道单线标准设计,码头长度905m,航道护岸长度486m,包括水工
建筑物、疏浚、桩基以及配套的生产与辅助建筑物、道路、标志标牌等相关设施。
2.2主要结构形式:
码头水工结构按1000吨级设计,采用衡重式码头结构,主要由压顶、墙身和底板组成。压顶采用现浇C30钢筋砼,墙身为C25素砼,底板为
现浇C30钢筋砼,底板下设置C20素砼和碎石垫层,墙身后设抛石棱体、无纺土工布和碎石倒滤层,回填采用宕渣并逐层夯实。码头墙顶标高为6
.31m,前沿泥面高程为-3.60m,码头底板下采用φ800钻孔灌注桩,桩长30m,底板周围布设φ700双轴水泥搅拌桩,桩底高程-19.5m、-20.5m。
码头前沿设置1.2m高的C30钢筋砼防洪墙,防洪墙顶标高为7.51m。
支线航道护岸采用衡重式结构,主要由压顶、墙身和底板组成。压顶采用现浇C30钢筋砼,墙身为C25素砼,底板为现浇C30钢筋砼,底板下
设置C20素砼和碎石垫层,墙身后设抛石棱体、无纺土工布和碎石倒滤层,回填采用港池开挖黏土并分层碾压。护岸顶标高为4.50m,前沿泥面
高程为-3.60m,底板下采用φ800钻孔灌注桩,桩长26m,底板周围布设φ700双轴水泥搅拌桩,桩底高程-20.0m。距护岸前沿4.5m处开始起坡,
坡比约为1:1.8~1:2.5,坡长4.8m,与后方斜坡护岸防浪墙相交,防浪墙顶标高同码头前沿防洪墙7.51m,防浪墙后为防汛道路标高6.90m。
2.3试验检测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至所有试验检测完成且招标人出具本项目竣工验收证书止(约32个月,暂定2026年9月-2029年4月)
。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交工、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出具工程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招标人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2.5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JC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
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
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
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huzhou.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
文件)。
4.4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页面查看相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08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下同)。招标人将于2026年08月2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在线解密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
tp://ggzyjy.hu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长兴大道99号
邮编:313100
联系人:卢璐
电子邮箱:lulu2@zj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1号华浙大厦9楼
邮编:310005
联系人:陈涌顺
电子邮箱:chenyongshun@tianyin.com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051258188582
CA数字证书:4000878198
招标人: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