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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合作开发(第2次)[A3303010410008383001004]

  •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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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合作开发(第2次)[A33030查看完整信息1004]

项目编号: A33030查看完整信息1004

招标公司: 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发展轴示范项目产业提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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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合作开发(第2
次)招标公告
编号:A33030查看完整信息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已由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60533038399015415372
6053303839901715149,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
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代建合作+社会投资开发的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合作单位。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综合开发(第2次)
2.2项目范围:
2.2.1代建项目
代建项目分为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二期),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建设单位为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子项目工程费用如下:
序号子项目名称工程费用(万元)
一产业提质项目(DQX-B-02地块)40083
二配套市政道路工程15055
1江滨大道(龙港大道-龙金大道)6963
2沿湖路(江滨大道-景观路)788
3兴仓路(龙金大道-大道后街、江滨大道-景观路)2814
4景观路(龙港大道-大道后街)4490
合计项目总计55138
2)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二期)建设单位为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子项目工程费用如下:
序号子项目名称工程费用(万元)
一产业提质项目(DQX-E-02地块)25867
二配套市政道路工程12777
1龙港大道(龙金大道-景观路)8966
2镇安路(江滨大道-景观路)1223
3大道后街(景观路-兴仓路)1427
三共享绿环工程2938
合计项目总计40421
3)特别说明:以上一、二期项目同步实施,各子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工,以上金额为投资估算金额,实际金额可能会减少,实际预算金额合计暂估约6
9906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2.2.2社会投资开发地块范围
投标人或其指定单位参与竞拍的社会投资开发地块如下:
序号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亩数容积率
1BJ-D-03住宅+商业4683770.261.3-1.8
2BJ-E-09住宅+商业3034745.521.3-1.8
77184115.78——
2.3合作期限:暂定5年。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代建开发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代建开发管理任务的成员)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下述①及②项设计资质:
①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
格,根据任务分工确定资质等级)。
注:各投标人具备的以上资质以联合体任务分工为准,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A类证书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土木建筑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2)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其中注册建造师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亲笔签名),上述人员如为注册类人员的,其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
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证书上无单位名称的,则须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为非注册类人员的,则须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
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②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
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施工总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③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上述人员如为注册类人员的,其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④以上人员不得兼
任。
3.4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
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自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6)浙江省外投标人(指施工企业)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
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
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
CA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9109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http://g
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及浙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市启源路110200号检测车间442943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5991990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
联系人:占日红
行政监督部门: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
电话:057759902554
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0】日
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合作开发(第2
次)招标公告
编号:A33030查看完整信息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已由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60533038399015415372
6053303839901715149,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
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代建合作+社会投资开发的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合作单位。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综合开发(第2次)
2.2项目范围:
2.2.1代建项目
代建项目分为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二期),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建设单位为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子项目工程费用如下:
序号子项目名称工程费用(万元)
一产业提质项目(DQX-B-02地块)40083
二配套市政道路工程15055
1江滨大道(龙港大道-龙金大道)6963
2沿湖路(江滨大道-景观路)788
3兴仓路(龙金大道-大道后街、江滨大道-景观路)2814
4景观路(龙港大道-大道后街)4490
合计项目总计55138
2)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二期)建设单位为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子项目工程费用如下:
序号子项目名称工程费用(万元)
一产业提质项目(DQX-E-02地块)25867
二配套市政道路工程12777
1龙港大道(龙金大道-景观路)8966
2镇安路(江滨大道-景观路)1223
3大道后街(景观路-兴仓路)1427
三共享绿环工程2938
合计项目总计40421
3)特别说明:以上一、二期项目同步实施,各子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工,以上金额为投资估算金额,实际金额可能会减少,实际预算金额合计暂估约6
9906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2.2.2社会投资开发地块范围
投标人或其指定单位参与竞拍的社会投资开发地块如下:
序号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亩数容积率
1BJ-D-03住宅+商业4683770.261.3-1.8
2BJ-E-09住宅+商业3034745.521.3-1.8
77184115.78——
2.3合作期限:暂定5年。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代建开发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代建开发管理任务的成员)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下述①及②项设计资质:
①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
格,根据任务分工确定资质等级)。
注:各投标人具备的以上资质以联合体任务分工为准,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A类证书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土木建筑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2)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其中注册建造师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亲笔签名),上述人员如为注册类人员的,其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
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证书上无单位名称的,则须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为非注册类人员的,则须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
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②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
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施工总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③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上述人员如为注册类人员的,其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④以上人员不得兼
任。
3.4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
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自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6)浙江省外投标人(指施工企业)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
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
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
CA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9109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http://g
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及浙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市启源路110200号检测车间442943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5991990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
联系人:占日红
行政监督部门: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
电话:057759902554
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0】日
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合作开发(第2
次)招标公告
编号:A33030查看完整信息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已由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60533038399015415372
6053303839901715149,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
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代建合作+社会投资开发的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合作单位。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综合开发(第2次)
2.2项目范围:
2.2.1代建项目
代建项目分为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二期),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建设单位为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子项目工程费用如下:
序号子项目名称工程费用(万元)
一产业提质项目(DQX-B-02地块)40083
二配套市政道路工程15055
1江滨大道(龙港大道-龙金大道)6963
2沿湖路(江滨大道-景观路)788
3兴仓路(龙金大道-大道后街、江滨大道-景观路)2814
4景观路(龙港大道-大道后街)4490
合计项目总计55138
2)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二期)建设单位为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子项目工程费用如下:
序号子项目名称工程费用(万元)
一产业提质项目(DQX-E-02地块)25867
二配套市政道路工程12777
1龙港大道(龙金大道-景观路)8966
2镇安路(江滨大道-景观路)1223
3大道后街(景观路-兴仓路)1427
三共享绿环工程2938
合计项目总计40421
3)特别说明:以上一、二期项目同步实施,各子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工,以上金额为投资估算金额,实际金额可能会减少,实际预算金额合计暂估约6
9906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2.2.2社会投资开发地块范围
投标人或其指定单位参与竞拍的社会投资开发地块如下:
序号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亩数容积率
1BJ-D-03住宅+商业4683770.261.3-1.8
2BJ-E-09住宅+商业3034745.521.3-1.8
77184115.78——
2.3合作期限:暂定5年。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代建开发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代建开发管理任务的成员)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下述①及②项设计资质:
①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
格,根据任务分工确定资质等级)。
注:各投标人具备的以上资质以联合体任务分工为准,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A类证书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土木建筑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2)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其中注册建造师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亲笔签名),上述人员如为注册类人员的,其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
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证书上无单位名称的,则须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为非注册类人员的,则须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
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②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
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施工总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③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上述人员如为注册类人员的,其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④以上人员不得兼
任。
3.4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
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自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6)浙江省外投标人(指施工企业)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
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
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
CA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9109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http://g
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及浙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市启源路110200号检测车间442943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5991990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
联系人:占日红
行政监督部门: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
电话:057759902554
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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