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招租申请书(景福安荟邻2012)
- 2026-08-08
项目名称: 委托公开招租申请书(景福安荟邻2012)
招标公司: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1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委托公开招租申请书项目名称:罗湖区景福安荟邻2012号商铺公开招租申请人名称签章:申请日期:2026年8月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制(2025年版)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001(18-20层)网址:http://www.sotcb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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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
√
4、上级批复文件或内部决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的批文、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总经
理办公会决议等)
原件或
复印件
√
5、资产权属证明或归属情况及相关材料
复印件
√
6、委托公开招租申请书
原件
√
7、租赁合同(格式合同,与新承租方签订时使用)
原件
√
8、原租赁合同(如涉及)
复印件
/
9、与联交所签订的《公开招租委托协议》(一式两份)
原件
√
10、物业平面图或承租方需了解和遵守的其他相关承诺
和文件(出租方根据实际需要可提供)
复印件
√
附注:
1、上述材料的前3项只需在本单位首次委托联交所挂牌时提供,后续如有法人或
授权人变动及时更换;
2、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请,加盖委托方公章(多页材料加盖骑缝章);
3、如涉及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等权益的需提供原租赁合同;
4、加“*”号标记为可选项,如涉及该类情况需提交,没有则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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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内容
标的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景福安荟邻2012号商铺公开招租
资产地理位置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
资产权利人
深圳市罗湖安居有限公司
权属情况
☑有房地产证
□有权属说明
公告期限
10个工作日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计租面积
459.71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6个月
出租用途
☑商业餐饮、配套
□办公
□住宅
□厂房
□其他类
免租期限
5月(首年3个月,第二、
三各一个月)
是否含在租赁期内:
☑是
□否
招租底价
及递增
*不要修改
递增格式
配套135元/月;
餐饮135元/平方
米/月或营业额扣点租
金扣率为5%两者取其
高
(二选一)
是否含税:
☑是
□否
递增方式: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注:递增均在上一年
租金基础上进行递增)
定价依据
市场询价/第三方评估或估
值报告
物业是否空置
是否
原租赁合同
是否已终止
1.如有生效存续的租赁合
同:
到期日:/年/月/日
2.如有已失效的租赁合同:
(1)合同到期自然失效:
□是□否;
(2)因原租户违约提出提前
终止合同:
□是□否
(3)其他原因提前解除合
同:(简要说明)
4
是否有原租户
是(名称:)
否
是否涉及优
先承租权
□是☑否
确定承租方后
签订合同时间
30工作日内
是否允许联
合承租
□是☑否
响应有效期
本次招租有效期为自竞价/综合评审/竞标开始之日起360个自然
日,否则竞价/综合评审/竞标不被接受(原则上填360个自然日)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季付□半年度支付□其他
招租保证金
挂牌期满前向联交所缴纳186182.55元保证金(不少于3个月租
金)
意向承租方应
具备的资格条
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境内依法注册的且有效存续的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且未被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信用
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
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未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招租标的特别
事项说明
(挂牌期间告知/
约定的事项)
2.招租业态:餐饮、配套
3.物业管理费计租标准:30元/平方米/月
4.凡承租过安居集团商业物业的个人或法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申请:
(1)承租期间存在转租行为的;
(2)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仍累计欠租两个月租金以上的;
(3)承租期间履约评价分数为C级的;
(4)与本公司存在诉讼或者纠纷的(包括承租人及其关联公司);
履约条件
(签署合同后告
知/约定的事项)
1.本项目不得转租、分租;不得违反当地相关部门严禁的其他事项。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
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意向承租人承租商铺的装修方案及店铺招牌设计方案需征得招租
人同意后执行。
4.意向承租人在商铺经营期间需向招租方如实上报商铺每日的营业
额或同意安装招租方指定的数据采集器。
5.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5
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与租赁交易相
关的其他条件
*不要修改交易所
固定格式条款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
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
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
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
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
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
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
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
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
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
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
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
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
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
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
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
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
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
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
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
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
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
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
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
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
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
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