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
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
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
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
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
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4月、2026年5月、2026年6月或更新)社
保凭证【退休人员无需提供,但应提供退休金领取证明及投标单位返聘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且符合以下规定:①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为准:②)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
致,但入职投标单位未满3个月的人员除外【新入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及建造师转注证明,入职投标单位前的缴纳单位可为其他单位,但3个月社保不得间
断】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
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
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