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
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新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承诺或相关说
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②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新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
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说
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5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7.1本项目2标段: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
(2)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承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注册证,并
承诺在供货时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注册证,如有变更的供货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文
件。(提供承诺函)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