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
供综合类资质或专项类资质中任意一项即可)。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检测岗位资格证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
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信誉要求: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
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
3.8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磋商活动但期
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
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
3.9其他要求:
(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