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兴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磋商文件
- 2026-06-24
项目名称: 酒泉兴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JQXH-2026-0616号
招标公司: 酒泉兴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蒸汽管网反向供汽改造项目
海创环保蒸汽管网反向供汽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QXH-2026-0616号) 采购单位:酒泉兴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甘肃资博睿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 海创环保蒸汽管网反向供汽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资博睿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酒泉兴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海创环保蒸汽管网反向供汽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QXH-2026-0616号 2、项目名称:海创环保蒸汽管网反向供汽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小写:¥1212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贰佰) 4、采购内容:完成海创环保蒸汽管网反向供汽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5、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和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2需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1.3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缴纳凭证,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1.4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 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GC2级)。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06月29日9:00(北京时间),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供应商(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缴费后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83号经投集团3楼(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酒泉分平台)一号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注册须知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酒泉兴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风光大 厦504室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资博睿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深安路360号第7层006室(中集理想国际写字楼) 联系人:马琳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甘肃资博睿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前附表及须知 一、竞争性磋商前附表及须知 采购人:酒泉兴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资博睿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琳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总预算:小写:¥1212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贰佰) 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单项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进行报价,各单项工程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单项预算金额,否则按废标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和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2需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1.3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缴纳凭证,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1.4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 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GC2级)。 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对于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或虚假资料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于:年月日时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83号经投集团3楼(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酒泉分平台)一号开标厅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83号经投集团3楼(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酒泉分平台)二号开标厅 二、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 1.1.1本磋商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前附表。 1.1.2本磋商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前附表。 1.1.3本磋商项目名称:见供应商前附表。 1.1.4本磋商项目施工地点:见供应商前附表。 1.2资金来源 1.2.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前附表。 1.2.2本磋商项目的采购预算:见供应商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磋商范围:见供应商前附表。 1.3.2本磋商项目的工期:见供应商前附表。 1.3.3本磋商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前附表。 1.4.2本磋商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公司出具与代理费金额一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6.保密 1.6.1参与磋商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1.7.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分包 1.9.1本招标项目的分包:见供应商前附表。 1.10.偏离 1.10.1本招标项目的偏离:见供应商前附表。 2.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组成 2.1.1磋商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前附表及须知 (3)磋商内容 (4)磋商原则及办法 (5)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 (6)合同格式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将在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电子版形式”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届时请供应商及时了解相关更正信息或修改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了解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文件 3.1.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3.1.1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磋商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声明书 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文件 十三、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单 3.2.投标报价 3.2.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供应商前附表所规定方式,按照投标报价的要求编制完整、真实的文件。 3.2.2投标报价(总价)为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2.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供应商前附表所载明的工期限及服务质量的全部。 3.2.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以招标文件为依据。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性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3.4.1磋商响应性文件应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制目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4.2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当对招标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3磋商响应性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前附表。 3.4.4磋商响应性文件份数见供应商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4.5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装订应采用胶装书式装订方式。 3.5.投标 3.5.1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5.1.1磋商响应性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共同包装在封套内,并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投标文件电子版外包封样式参照此条执行。 3.5.1.2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前附表。 3.5.1.3未按本章第3.5.1.1项或3.5.1.2项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6.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3.6.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 3.6.2投标人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地点:见供应商前附表。 3.6.3除供应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 3.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6.5投标人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投标文件中各证明材料。 3.7.开标 3.7.1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前附表。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7.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介绍参加本次开标会议的采购人代表、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供应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无异议。 (3)采购代理机构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唱标,记录人做好记录,供应商对记录内容无异议,请到记录人处签字确认。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4)暂时休会,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接受询问。 (5)二次报价 (6)宣布磋商结果。 (7)开标会议结束。 3.8.评标 3.8.1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内容。 3.9定标 3.9.1除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前附表。 3.10成交通知 3.10.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3.11质疑、投诉 3.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规范的格式,有效的证明材料,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11.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1.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3.11.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11.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3.11.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3.11.8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12签订合同 3.12.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供应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详见评标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声明函为依据。 4.1.1.1根据财库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4.1.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具体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 4.1.3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优惠政策: 4.1.3.1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办法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4.1.3.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1.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4.1.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第四章磋商办法 1.开标 1.1招标代理公司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不予开封。 1.2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对于迟到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招标代理公司和采购人概不接受。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公司、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3采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签到并参加磋商。 1.4密封性检查:由采购人监督人员和供应商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性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1.5唱标:由招标代理公司人员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唱标。 2.评标 2.1评审程序 1.磋商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专业技术、经济专家等方面以及采购人代表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服务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的职责包括:①根据磋商细则,对各投标单位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磋商报告。②负责向磋商人报告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推荐成交候选单位。 2.询标及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问题向磋商人进行询问。 询标是磋商中的重要环节,磋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磋商小组的询标。 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磋商人质疑,请磋商人澄清其磋商内容。磋商人有责任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澄清和答复将构成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3.磋商人员守则 所有项目磋商小组的成员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服务磋商的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工程磋商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全体项目磋商小组的成员必须遵守磋商纪律、不得泄密;科学、公正、严谨、平等、客观、不循私、不草率地完成磋商工作。 4.磋商依据 磋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投标单位编制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基础和项目磋商委员会磋商的依据,主要资料和文件包括: ①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磋商答疑会的答疑; 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澄清问题书面资料;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④《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磋商程序 开标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6.磋商定标办法 本项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响应性检查即初步审查的磋商书,按商务标、技术标定量方式综合评定。 6.1初步审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初审的目的是找出并拒绝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评委通评审磋商响应性文件,对全部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初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废标,不再进入详细磋商。 6.1.1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先对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合格者进入第二轮,不合格者即被淘汰。 6.1.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评审时,供应商或其《磋商响应性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的《磋商响应性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处未签字、供应商单位未加盖公章的; (2)《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投标报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未加盖公章的; (3)《磋商响应性文件》填写潦草,字迹或数据难以辨认的; (4)《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更改之处未加盖公章的; (5)《磋商响应性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磋商响应性文件》未编制目录,且不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的; (7)工程量清单出现漏洞,清单范围及数量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工程量清单不完整的;工程造价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或法人签字)的; (8)《磋商响应性文件》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综合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6.2详细磋商 1.企业业绩(3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23年2月至今),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人员业绩(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23年2月至今),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5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充实详细、完整,完全符合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且方案可操作性强,得15分;方案内容比较详细、比较完整,比较符合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且方案具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得10分;方案内容完整性一般,符合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一般,方案只具有一般的可操作性,5分; 2.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2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网络图形式表示的进度计划、一份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保证措施等)主要节点满足工期,无遗漏。得12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基本完整,主要节点满足工期,基本无遗漏,得8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有但不完整不明确,得4分; 3.质量保证措施(10分) 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有效、有针对性,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有效、基本有针对性,得6分;质量保证措施有但不完善,得4分; 4.安全和文明措施、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施工环保措施计划(6分) 安全和文明措施、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完善,得6分;安全和文明措施、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基本完善,得3分;安全和文明措施、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但不完善,得1分; 5.组织机构,机构职责(5分) 根据工程特点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机构职责齐全,得5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机构职责基本完善,得2分; 6.施工机具(3分) 施工机具选择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3分;施工机具选择基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1分;施工机具选择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0分。 7.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4分) 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 措施和承诺可行、有效、有针对性,得4分;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较可行、有效、无针对性,得2分;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有但不完善,得1分。 8.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3分) 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 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完整操作性强的得3分;措施基本完整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无措施的得0分。 9.新施工工艺、新技术、新材料(3分) 采用新施工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利于能够提高施工安全、质量的新施工工艺、利于施工建设,在造价合理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得3分。否则不得分。 10.施工总平面图布局(3分)施工总平面图布局合理、符合现场条件、利于现场条件施工,得3分。否则不得分。 三、价格部分(30分)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评标价平均值=有效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小于5家(3家和4家)直接以算数平均值进行计算) 3.评标基准价确定的方式: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4.偏差率=(投标人评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偏差率为0时,得满分, 有效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基础上每向上浮动1%,分数减少1分, 有效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基础上每向下浮动1%,分数减少0.5分。 偏差率记取方式: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5.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报价分数-(丨偏差率丨÷计算的百分点×浮动减扣 分数)(扣完为止)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特别说明:供应商须将此“综合评分页码对照表”编制到《磋商响应性文件》中,且必须准确填写分值证明文件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相对应的页码,对于不填写页码或页码填写有误,影响得分的概不负责。 6.3磋商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投标单位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磋商小组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标准如下: 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现场查看供应商资质原件。 2)磋商小组审查每份磋商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应该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否则为不响应,则属自动放弃磋商权。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如果磋商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投标单位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7.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五十九条之规定,采购方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方原则上在确定评审得分最高的前提下,拟确定排名前二的为入围供应商。当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磋商小组一致认为评分畸高、畸低的供应商,采购方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拟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方以公告的方式向拟成交供应商以及其他采购当事人发出拟成交公告, 拟成交公示届满后,由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要求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合同的授予 8.1成交通知书 磋商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公布拟成交结果。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一个工作日后且无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正式成交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磋商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成交供应商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服务项目的成交价格(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2合同的签署 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成交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采购方所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对需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成交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成交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采购方可采取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可按照财政部令[2004]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办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9.废标条款 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磋商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在磋商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并且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磋商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其他 1)在报名期限内,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并且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磋商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有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其他非磋商方式组织采购。 2)在磋商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由采购方根据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非磋商方式组织采购。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开标后,直到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采购响应性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性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标注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性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磋商函 致:酒泉兴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投标。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质量达到要求。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保证其真实性,并承诺,以下情况若未完全履行,愿无条件接受我方投标被拒绝的后果: 1.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售后服务任务,并将履行《磋商文件》对中标供应商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2.我方已全面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接受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我方接受60天的投标有效期(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5.如我方中标,将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向甘肃资博睿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费。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磋商函附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大写: 小写: 填写说明: 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没有投标的需求表应注明“无”字样,不得缺项。 2、以人民币报价。总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报价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报价表应由供应商及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格式自拟)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十一、声明书 致采购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十三、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单 采购人: 根据磋商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竞争性磋商项目做出最终报价(人民币)如下: 最终总报价: 大写: 小写: 相关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磋商供应商可按以上表格格式制作“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行携带到投标现场,用于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式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 (于年月日时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 1.正本、副本合并封装递交。 2.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电子版封面式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电子版(U盘) (于年月日时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 1.电子版(U盘)用信封封装递交 2.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 供应商: 签订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需要采购【具体需求】,现就甲方与乙方签订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工程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具体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相关文件名称】。 二、质量标准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优质的服务;工期间应尽力避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身财产损失;并保障服务质量。 三、工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具体日期】终止。工期满后,若需继续提供服务,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 四、服务报酬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具体金额】(大写: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五、履约保证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服务顺利完成。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附件:【相关文件名称】。 附件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采购人 1.2 采购代理机构 1.3 项目名称 海创环保蒸汽管网反向供汽改造项目 1.4 建设地点 酒泉兴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1.6 采购预算 1.7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1.8 工期 60日历天 1.9 质量要求 合格 1.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12 分包 不允许 1.1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含发布当天,以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时间为准),过期视作无疑义。超出法定期限的质疑不予受理。 1.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9日9时00分 1.1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 1.16 签字和盖章要求 必须合法有效(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1.1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word版)1份 1.18 封套上写明 1.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20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1.2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是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 1.23 合同款的支付 按合同约定执行 评定内容及标准 一、商务部分(6分) 二、技术部分(64分) 序号 条款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1 负责人 姓名: 2 工期 日历天 3 分包 不允许分包 4 质量要求 合格 5 其他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 总价 服务期 质量要求 备注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备注
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