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三次)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招标编号:SLFWG2026-6011文件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70%,省内投资3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
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肇兰新河防洪体系包含幸福排干、青肯泡滞洪区和肇兰新河,是为解决安达闭流区而建造的滞洪、排洪工程。肇兰新河为
人工开挖的河道,始建于1966年,起点自青肯泡滞洪区,止于呼兰河二道河子(入呼兰河),青肯泡承接上游东湖水库和幸福排干的下泄洪
水,河道走向基本与滨州铁路平行,肇兰新河是呼兰河的重要支流,流域地跨明水县、青冈县、兰西县、安达市、肇东市和哈尔滨松北区,流
域面积5210km2。
本次肇兰新河治理方案治理规划范围为肇兰新河干流青肯泡滞洪区至肇兰新河呼兰河回水堤河段,治理河长80.67km,治理工程均为达标建
设。肇兰新河堤防的设计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其中右岸城区段堤防和新建隔堤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其余堤防均为20
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级。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绥化市肇东市
2.3招标范围: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报审工作。
2.4资金来源:国家投资70%,省内投资30%。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批复和全部服务工作完成止,其中,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及报批报审,具体节点工期应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并应满足项目报批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应规范规程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
3.2投标人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xypt.china-eia.com/XYPT/)完成备案登记。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已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xypt.china-
eia.com/XYPT/)完成备案登记,且为投标人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自2026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在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
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承
诺)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未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
准),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
3.4.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及其编制人员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xypt.china-eia.com/XYPT/)列入限
期整改名单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