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了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
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投标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
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投标人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
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按照《关府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
保政策。
2.5同等条件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3日至2026年06月26日,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每日上午09:30
至12:30,下午15:30至18:00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到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
柳梧新区双创广场4号楼8楼)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双创广场4号楼8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和发布公告的媒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消防训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