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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房屋拆除工程中标结果公告-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

  •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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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房屋拆除工程中标结果公告-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

招标公司: 广州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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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房屋拆除工程-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房屋拆除工程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房屋拆除工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6查看完整信息-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无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房屋拆除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房屋拆除工程

标段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房屋拆除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洋田村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拆除私宅及集体物业约428栋,拆除面积约11万㎡。

招标内容 拆除私宅及集体物业约428栋,拆除面积约11万㎡。

工期(交货期) 拆卸施工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为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60.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并提供投标人授权代表自2026年3月份(含3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有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主要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同时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视为该投标人违反了本条规定,不作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无效标处理的依据。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13、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②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拟投入人员自2026年3月份(含3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因改制或重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除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外,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上述人员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需提供资格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上述人员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5-15 18: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05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05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6-05 09:30:00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50号609房

招标人联系人 蔡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天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栋1201

招标代理联系人 车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其他内容已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载明,详见附件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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