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安徽华塑股份钙盐产业链延链绿色
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绿色高端钙基新材料项目一阶段年产5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次)(招标编号:JG2026-03-0106)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6月22日10时00分,在优质采平台(线
上)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中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总报价(含税):128380000.0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投标总报价(含税):125847762元
公示期: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6日
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ahtba.org.cn)、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
om)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天俱时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初步评审
不合格。
(三)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
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