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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天台县中心镇共富集聚区(坦头镇)示范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凤凰大道,工业路,九龙路工程)

  •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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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批后公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天台县中心镇共富集聚区(坦头镇)示范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凤凰大道,工业路,九龙路工程)

招标公司: 天台县中心镇共富集聚区

来源: 全国招标资源网

采购标的物: 示范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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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天行审许准字〔2026〕第010108号

天台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6月23日提出的天台县中心镇共富集聚区(坦头镇)示范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凤凰大道、工业路、九龙路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属我局职能范围,我局已于2026年6月23日受理。

一、提交的材料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关于实施建设、消防、人防审批事项“多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浙建〔2019〕9号),本机关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33查看完整信息102)。

二、你单位应当在本证法定期限内开工、完工、申请竣工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三、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该单位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公章)
2026年6月23日

抄送:县行政执法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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