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2标段监理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2)联
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必须满足
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4)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
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
相关资料,负责开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3.3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信誉要求: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
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打印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
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
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
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
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
供)。
3.7、投标人所需资质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
“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