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数据采集终端(PDA)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6-A-37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数据采集终端(PDA)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数据采集终端(PDA)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数据采集终端(PDA)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数据采集终端(PDA)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上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
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
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
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
面声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