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
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
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
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
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
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