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其余标的服务需求单位均只选聘1家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为1时,
则该标包中标人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大于或等于2时,因各中标人中标费率(详见下文“8.2各标
的最终中标费率和结算费率”)相同,标的服务需求单位根据计划选聘数量,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提供常
年法律顾问服务,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2.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法律沙龙讲座服务、法律沙龙讲座服务、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法律案件代理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法律案件代理和专项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
数为1时,则由该标包中标人提供全部服务;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大于或等于2时,由标的服务需求单位按照满足高效、优
质服务原则,根据区域片区、业务领域、依次轮号等相对客观标准明确业务分配规则(详见“技术规范书”),并按照该规则在
各中标机构实际分配业务量,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3.投标人如同时参与同一标的下全部或部分标包,各标包的投标文件、费率须保持一致。如出现投标文件、费率不一致
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一个标包的投标文件、费率进行评标。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2.8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经招标人预判为需要向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
审查的产品或服务,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提
供,并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产品供应或必
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确定中标人,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人的产品
配件不满足网络安全审查要求,须免费完成相关配件的替换,并按照国家部委要求完成安全可靠测评工作及提供测评报告。如
未经可靠性测评或不能提供替代产品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被中止合同供应商剩余份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分配给统一标
的其他标包中标人或重新采购。凡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视作承诺上述事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产品和服务因没有通过网
络安全审查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因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包括不配合审查、故
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招标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对于涉及网络安全的标的物,投
标人应承诺所采用的元器件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审查要求。
2.9.最高限价明细表:详见“技术规范书”
2.10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各标的需求单位分别与中标机构签订框架服务合同。其中: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中标费率。每半年结算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实际中标费率。每半年结算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实际
服务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服务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其中,标的标的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每人每年计价,结算价=
常法年度最高限价*中标费率*实际派驻人数。每半年结算一次,根据实际提供服务的人数、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按月折算后结
算。标的标的1、、标的标的3-2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根据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按月折算后结算。结算价
=对应标的常法年度最高限价*中标费率。各标的派驻人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服务费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服务费按份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价=对应标的最高限价*中标费率*期内完成
数量。
3案件代理服务费案件代理服务费按宗计价,根据双方书面约定方式按宗结算。案件代理费包括一审(含诉前联调)、二审、执行阶段
的所有费用(律所代理同一案件审判程序后,执行案件不再另行收费)。单个案件结算费用: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
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计算的诉讼代理费*中标费率。特殊案件代理服务费用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书”。债权申报案件代理服务费按宗计价。案件代理费包括债权梳理、债权申报、跟进破产程序、参加债权人会议等所有费
用。单宗案件结算费用参照法律案件代理服务费标准收取。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5专项法律服务费专项法律服务费按次计价,根据双方书面约定方式结算,结算价为:中标单价*期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最高限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