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
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
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近半年内已缴存
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
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
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磋商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3日至2026年06月29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
20:00。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1号商业楼413室,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业务室。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本,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4.2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须带原
件或有二维码可供查询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证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为
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4.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查实投标人报名提供的资料同招标公
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有虚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