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答人应承诺参加本项目应答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不良行为,否则相关应答
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2.10回避原则:应答人不得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
系。
2.11应答人关系审核:应答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不得同时参加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
均无效。
A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照
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B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
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
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C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
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
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D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
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说明:(1)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电子招投标
平台显示“暂无信息”的,会进一步查阅其应答文件和应答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
(2)对于上述B、C和D无效应答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应答均作无效处理。具体来
说,在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应当否决其应答:中选公示后,采购人应当取消其
中选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选人应当赔偿因
此造成的损失。
2.12应答方式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3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1)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及陕西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办法》《陕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3)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
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陕西联通黑名
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提供《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