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无。上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
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
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
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
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相关监管部
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
承诺的情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资质
条件:(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承
运人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加
盖公章):(1)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2)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公示且期限未满;(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4)提交的投标文件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
(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由投标人独立完成,不挂靠、不分包的承诺书。5、拒
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
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四.招标文
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8日起至2026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
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
式:网上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
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授
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503231129@qq.com进
行报名,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五、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07月08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8日15点30分(北
京时间)3.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御龙湾2期理想城1号楼1510室4.递交
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
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