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B、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无。
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中标后拒绝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的中标单位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
活动;
七、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投标人近三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网站的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审核材料经审查无误后领取招标文
件。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红章)后方为有效,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
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2、获取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9楼